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二届八次监事会于2002年3月15日上午10:00 时在公司 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长项凤林主持。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通过《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监事会对公司2001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 高管人 员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进度与招股说明书一致,募集资金用途改变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披露完整准确, 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通过监事会成员变动方案:
    由于任期届满和工作变动,公司监事长项凤林、监事李中民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公司监事会由三人组成。
    特此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