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二届十八次董事会于2001年10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 公司监事会代表及财务总监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张俊明主持,公司总经理王振做了关于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说明。 会 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以募集资金投资吉林省延吉燃气项目;
    二、公司以募集资金收购长春市煤气安装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以上决议将提交2001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召开公司200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事项如下:
    (一)、时间:2001年11月23日上午9:00时
    (二)、地点: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1年11月1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上海中央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公司全体股东;
    3、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 个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代理 人除出示该类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4、出席会议的本地股东持有效证件于11月9日到长春市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以11月14日前收到为准。
    (四)、会议议题:
    1、公司以募集资金投资吉林省延吉市燃气项目;
    2、公司以募集资金收购长春市煤气安装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五)、其它事项
    会议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同志街48号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
    邮政编码:130021
    联系人:周颖
    联系电话:0431-5626477
    传真:0431-5668761
    (六)、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