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8月21日上午9时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二 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 会议召开程序及参会人数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要求,所形成决议有效。 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以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俊明主持。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讨论通过《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巡回检查问题的整改报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