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6年11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了《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其摘要,并于2006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了《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稿)。由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涉及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公司聘请了武汉从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06年9月30日的资本公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
    根据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众环专字(2006)253号审计报告:截止2006年9月30日止,公司的资本公积金为230,880,674.06元。
    特此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二月四日
    关于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情况的专项说明
    众环专字(2006)253号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燃气公司)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基础编制的2006年9月30日的资本公积情况表。该情况表的编制是长春燃气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该情况表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合理确信会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审计工作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会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证据,评价管理当局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作出的重大会计估计,以及评价会计报表的整体反映。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资本公积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编制基础,公允反映了长春燃气公司2006年9月30日的资本公积情况。
    附件: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9月30日的资本公积情况表
    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谢 峰
    中国注册会计师 汤家俊
    中国 武汉
    2006年11月1日
    附件: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9月30日资本公积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2005年12月31日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2006年9月30日余额 股本溢价 217,195,441.27 217,195,441.27 股权投资准备 1,329,391.49 1,329,391.49 其他资本公积 12,355,841.30 12,355,841.30 合计 230,880,674.06 230,880,674.06
    法定代表人:王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永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齐国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