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药业”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04年11月1日(星期一)上午10:00
    ● 会议召开地点:中国广东省广州市沙面北街45号二楼本公司会议室
    ● 会议方式:现场
    ● 重大提案:
    1、广州药业向广州汉方现代中药研究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2、选举杨荣明先生为本公司新董事的议案;
    3、选举何舒华先生为本公司新董事的议案。
    1、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广州药业第三届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4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会议时间:2004年11月1日(星期一)上午10: 00;
    (3)会议地点:中国广东省广州市沙面北街45号二楼本公司会议室。
    2、会议审议事项
    以普通决议案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1)广州药业向广州汉方现代中药研究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该议案已获于2004年8月27日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4年8月30日在中国内地及中国香港刊登公告);
    (2)选举杨荣明先生和何舒华先生为新董事的议案(该议案已获于2004年9月9日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4年9月10日在中国内地及中国香港刊登公告)。
    3、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04年9月30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境内外股东(包括在2004年9月30日或之前已成功递交经核实股东过户申请文件的境外股东)。由2004年10月1日(星期五)起至2004年10月31日(星期日)止(包括首尾两天),公司将暂停办理H股股东过户登记手续;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3)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会议登记办法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社会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04年10月12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登记地点:中国广东省广州市沙面北街45号二楼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5、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中国广东省广州市沙面北街45号二楼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510130
    联系人:何舒华
    联系电话:8620-81218119 传 真:8620-81216408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6楼
    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46楼
    (3)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6、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三届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
    (2)本公司第三届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9月14日
    于本通告日,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周跃进先生与冯赞胜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吴张先生、黄显荣先生与张鹤镛先生。
    附件:授权委托书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请对各项预案明确赞成、反对、弃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4年 月 日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参加2004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根据本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规定,所有欲参加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2004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本公司股东,需填写以下确认表:
    姓名: 持股情况: 股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地址:
    日期: 股东签名:
    附注:
    1.请用正楷填写此确认表,此表可复印使用。
    2.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请提供可证明阁下持股情况的文件副本。
    4.此表可采用来人、来函或传真的形式,于2004年10月12日前送达本公司。
    5.(1)如此表采用来人或来函形式,请递送至下述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广州市沙面北街45号二楼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510130
    (2)如此表采用传真形式,请传至: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传真号码:8620-81216408
    附:
    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3.74第及13.51(2)注解规定须供股东参考的关于两名董事候选人的资料如下:
    (1)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荣明先生,51岁,研究生学历,现任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药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杨先生于1970年10月份参加工作,曾先后担任广州味精食品厂副厂长、广州澳桑味精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州鹰金钱企业集团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先生在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何舒华先生,48岁,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于1982年加入广药集团。何先生于1982年毕业于中山大学生物系,于1995年取得中山大学理学硕士学位。何先生同时亦为广东省现场统计学会常务理事、广州市十二届人大代表。何先生自1997年起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自2001年9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何先生在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2)其他资料:
    按本集团的薪酬政策,本公司董事及监事领取薪酬均由董事会提出建议,经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通过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董事、监事服务报酬金额及支付方法。杨先生与何先生如获委任,亦将按其相应的管理职位计算其基本薪金,并根据本公司的年度业绩计算其年度奖金(其实施方案详见于2002年3月28日分别于中国内地及中国香港刊登的2002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如获委任,杨先生与何先生的任期即自获委任之日起至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选举产生之日止。
    除上述披露外,杨先生与何先生概无与其他任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或控股股东有任何关系。
    截至2004年9月14日,何先生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41条或上市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应向本公司及港交所披露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关联法团股本或债务证券中拥有的任何权益,或应在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保存的名册应记录的权益如下:
姓名 权益类别 公司 股份数目 何舒华 个人 本公司(A股) 27700
    除上述披露外, 杨先生与何先生概无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41条或上市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应向本公司及港交所披露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关联法团股本或债务证券中拥有的任何权益,亦无应在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保存的名册应记录的其他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