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李益民先生因个人健康原因向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提出辞去本公司董事兼副董事长职务。本公司董事会于2004年6月22日作出书面决议,同意李益民先生辞去本公司董事兼副董事长职务,并于同日生效。李益民先生确认并无任何与其辞任有关而需让本公司全体股东知悉的事宜。
    本公司董事会谨对李益民先生为本公司所作的努力与贡献给予肯定,并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6月23日
    于本公告日,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蔡志祥先生、周跃进先生、冯赞胜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吴张先生、黄显荣先生、张鹤镛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