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三届第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04 年4 月28 日在本公司所在地广州市沙面北街45 号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 人,实到董事5 名,其中,董事周跃进先生、冯赞胜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委托董事蔡志祥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蔡志祥先生主持了会议;本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之规定。经过会议充分讨论,到会董事一致表决同意,并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本公司二○○四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选举蔡志祥先生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三、选举李益民先生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四、聘任何舒华先生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五、聘任周跃进先生为本公司总经理;
    六、聘任何舒华先生为本公司副总经理;
    七、聘任高昉先生为本公司财务总监;
    八、聘任吴张先生、黄显荣先生、张鹤镛先生为审核委员会委员,黄显荣先生为审核委员会主任;
    九、聘任蔡志祥先生、李益民先生、吴张先生、黄显荣先生、张鹤镛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吴张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十、聘任蔡志祥先生、李益民先生、周跃进先生为投资管理委员会委员,蔡志祥先生为投资管理委员会主任;
    十一、授权董事长代表董事会签署对直属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银行借款担保的议案,其中全资子公司借款不限金额,控股51%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单笔借款金额在一亿元以内。
    特此公告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