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二届第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于二零零三年八月七日在本公司所在地广州市沙面北街四十五号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其中:独立董事朱幼麟先生以电话会议形式出席;独立董事黄卜仁先生以书面投票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表决;冯赞胜先生委托蔡志祥董事行使表决权。董事长蔡志祥先生主持了会议;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之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以五票赞成、零票反对和零票弃权的结果,审议并通过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及刘菊妍等5名自然人向本公司之子公司广州汉方现代中药研究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广州汉方现代中药研究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汉方)本次增资的股东中,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刘菊妍等5名自然人系广州汉方的董事及高管人员,根据联交所和上交所的规定,上市公司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视同上市公司行为。因此,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刘菊妍等5名自然人向广州汉方的增资行为属于关联交易。因此本公司关联董事蔡志祥先生、李益民先生、周跃进先生及冯赞胜先生均回避表决;同时本公司独立董事朱幼麟先生、张伯华先生、刘锦湘先生、吴张先生及黄卜仁先生发表意见如下:本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商业原则,交易是公平、公正和公允的;本关联交易有利于交易双方,符合本公司长期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