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有连带责任。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及董事会(简称“董事会”)兹关注到五月十八日在上海证券报资本周刊第七版刊登的荣正咨询的报告《2003年中国上市公司高管身价排行榜》。该报告分析了中国上市公司样本的高管最高年薪,并列示本公司二零零二年高管最高年薪为人民币125万元。其所载述的关于本公司高管最高年薪的内容未经本公司核实,未能公平及完全反映在本公司二零零二年年报(“年报”)内披露的实际情况。现本公司及董事会特此作出如下澄清:
    1、年报128页已载明:“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16名)于二零零二年度的酬金均在人民币0—100万元以内。”
    2、年报129页已载明:“本集团(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内五名最高薪酬人士包括三名本公司董事(其酬金于第1点述明),其余的两名最高薪酬人士中有一人于二零零二年度的薪酬在人民币100—150万元以内。”但该名人士并非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特此公告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