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二届第十二次监事会会议于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一日在本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监事会主席陈灿英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之规定。经过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本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报告书;
    二、本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本公司2002年度经审核的财务报告;
    四、本公司2002年度的核数师报告;
    五、续聘任期届满的国内核数师(广州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国际核数师(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并建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六、本公司2002年度之利润分配及派息方案;
    (一)本公司及所属企业2002年的税后利润拟作如下分配:
    1.所属企业中制造企业提取法定公积金10%,提取法定公益金10%,提取任意公积金10%;所属企业中贸易企业提取法定公积金10%,提取法定公益金10%,提取任意公积金20%。
    2.公司本部提取法定公积金10%,提取法定公益金5%,不提取任意公积金。
    (二)2002年拟派发全年股息每股0.06元(A股含税),派息总额为4,865万元。
    七、本公司预计2003年度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
    本公司预计2003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一次;2003年度的净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不低于30%,利润分配方式将采用派发现金的方式;本公司计划200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八、本公司董事及监事服务报酬总金额的议案;
    建议2003年本公司董事、监事的酬金支付分别为270万元和60万元,总额约为330万元(不包括在下属企业任职的董事之酬金)。
    九、有关授权董事以配发及发行新股份的建议;
    十、关于召开二零零二年股东周年大会并将上述议题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特此公告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