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angzhou Pharmaceutical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二零零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于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二日上午十时在中国广东省广州市沙面北街45 号二楼会议室举行,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6人,代表股份数共513,414, 000 股, 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63.31%,(其中国家股513,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3.26%; H股414,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5%;A股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 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对召开股东大会的规定。
    会议经过讨论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同意本公司下属全资企业广州市医药公司购买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广药集团)下属全资企业广州市医药物资供应公司拥有的穗康大楼的关联交易。 该关联交易标的为广州市医药物资供应公司拥有的坐落于广州市荔湾区上九路 82 号的穗康大楼,交易双方约定按照评估值39,239,480.00 元人民币作为本次资产买 卖的交易价格。
    由于该交易系本公司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广药集团下属控股企业之间的关联交 易,故股东大会就该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遵守回避制度, 对本次关联交易放 弃表决权,由其他非关联股东进行表决。因此,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为414,000股。
    该议案同意票404,000股,占表决股份总数的97.58 %;反对票10,000 股 ,占2 .42%;弃权票0股,占0%。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认为本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