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二零零一年九月三日刊登的《关于成 立广州拜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的公告》,现特作如下更正:
    “本公司已于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七日独资成立广州拜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更正为“本公司已于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七日成立广州拜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其 中,本公司持股82%,广州市医药工业研究所持股10%, 广州拜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管 理层个人持股8%。”
    特此公告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