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监事会")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四届第一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07年5月31日以传真和电邮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07年6月15日在本公司所在地中国广东省广州市沙面北街四十五号二楼203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名,其中吴权监事以电话形式参加会议。杨秀微监事主持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一致通过关于选举杨秀微女士为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