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三届第三十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07年1月16日以传真和电邮方式发出,并于2007年1月26日在本公司所在地中国广东省广州市沙面北街四十五号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其中,执行董事杨荣明先生因公事无法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陈志农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陈志农先生主持了会议;本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之规定。
    经过审议,与会董事对如下五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如下第三至第五项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如下第一、第二项议案,其中,冯赞胜先生就如下第一、第二项议案回避表决。
    一、关于本公司子公司广州敬修堂(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潘高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33名自然人转让所持有广州医药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二、关于广州医药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三、关于2007年本公司向下属部分企业提供银行借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本公司拟为属下贸易子公司广州医药有限公司、广州市药材公司及广州市医药进出口公司等提供2007年年度银行借款担保额度,其拟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分别为人民币80,000万元、人民币10,000万元与人民币6,000万元。其中,自广州医药有限公司获得合资后的新的营业执照之日起,本公司将不再签署对其新的银行借款担保,之前提供的银行借款担保在期满后将不再续期。
    上述三家贸易子公司的财务状况:
公司名称 2006年年度累计担保额度(万元) 资产负债率 持股情况 广州医药有限公司 22,000 >70% 90.09% 广州市药材公司 1,000 >70% 100% 广州市医药进出口公司 2,853 >70% 100%
    同时,授权本公司董事长签署有限度银行借款担保,具体如下:
    (一)授权董事长代表董事会签署对广州医药有限公司、广州市药材公司与广州市医药进出口公司等在本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的借款担保。
    (二)授权董事长代表董事会签署本公司对控股51%以上且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的子公司单笔金额在一亿元以内的借款担保。
    四、《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买卖公司股份的管理办法》(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五、上述第一、第二项议案拟提交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07年第一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东之类别股东大会及2007年第一次内资股股东之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第三项议案拟提交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