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通告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谨订于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五日星期 五上午九时在公司所在地中国广东省广州市沙面北街四十五号举行二零零零年度股 东周年大会(“本股东周年大会”),籍以处理以下事项:
    A.以普通决议案的方式:
    1. 审议通过公司年度末董事会报告书。
    2.审议通过公司年度末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公司二零零零年度经审核的财务报告。
    4.审议通过年度末的核数师报告。
    5.续聘任期届满的公司核数师(广州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国际核数 师(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并授权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6.审议通过公司年度末之利润分配及派息方案。
    7.审议通过授权董事会决定二零零一年度公司董事及监事服务报酬总金额。
    8.审议通过职工住房损失冲减股东权益的议案。
    B.以特别决议案的方式:
    审议通过以下有关授权董事以配发及发行新股份(H股)的建议。
    a 在c 段及d 段的规限下,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不 时经修订)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公司法,一般及无条件批准公司董事行 使公司的一切权力,于有关期间内个别或共同配发或发行新股份,及董事行使权力 决定配发或发行新股份的条款及条件(包括以下条款):
    1) 将予发行的新股份的数目;
    2) 新股份的发行价;
    3) 开始及结束发行的日期;
    4) 将予发行予现有股东的新股份的数目;及
    5) 作出或授予可能需要行使该等权力的售股建议、协议及购股权。
    b a 段所述的批准授权公司董事于有关期间内作出或授予需要或可能需要于 有关期间结束后行使该等权力的售股建议、协议及购股权。
    c 公司董事根据a 段所述的批准配发或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配发(不论是否 根据购股权或以其他方式配发)的境外上市外资股及内资股的面值总额(不包括根 据中国公司法及公司的公司章程以法定公积金化作资本的方式发行的股份)分别不 得超过公司现已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及内资股的百分之二十(20%)。
    d 于根据上文a 段行使权力时,公司董事必须1)遵守中国公司法及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不时经修订)及2 )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的批准。
    e 就本决议而言:
    「有关期间」乃指本决议案获通过之日起至下列三者中较早的日期止的期间:
    1) 本决议案获通过之日后十二个月;
    2) 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及
    3) 股东于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回或修订本决议案所述授权之日。
    f 在中国有关部门批准的规限下及根据中国公司法, 授权公司董事于根据上 文a 段行使权力时分别将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至所需的数额,唯注册资本不得超过 人民币973,080,000元。
    g 在中国有关部门批准的规限下, 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的公司章程(包括第十 八条及第二十一条)作出适当及必要的修订,以反映公司资本根据此项授权而产生 的变动。
    
承董事会命    公司秘书
    何舒华
    中国广州,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日
    附 注:1. 凡有权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股东有权以书面方式委任一位或数位股 东代理人出席,并在投票表决时代其投票,受委托的代理人毋须为公司股东。股东 或股东代理人享有出席权及表决权。
    2. 股东的代理人委托书连同经过公证之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指如有而言) ,最迟须于会议召开二十四小时前送达公司之法定地址或对H 股股东亦可交回本公 司之香港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结算(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香港中环德辅 道中一九九号维德广场二楼),方为有效。
    3.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
    4.由二零零一年五月十六日星期三起至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五日星期五止(包括 首尾两天), 公司将暂停办理H股股东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5.于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三日星期三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有权出席会议并表 决。
    6.持有公司H股股份之股东,如欲获派二零零零年末期股息者,须将一切过户
    文件连同有关股票于二零零一年五月十五日下午四时前送往公司之香港过户登 记处办理过户登记手续。A股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股息派发日及派发方式待利润分 配方案获本年度周年大会通过后另行公告。
    7.预期会议会期不超过一天,股东往返及食宿费自理。
    8.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填妥「回条」并在二零零一年六月一日以前将回条送达 本公司或本公司之香港过户登记处,回条可采用来人、来函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 传真号码为:(8620)81876408; 公司之香港过户登记处传真号码为:( 852 ) 25790085。填妥及送达回条将不影响依附注5有权出席会议之股东出席会议之权利。
    9.董事会建议派发之二零零零年度末期股息为每股人民币0.03(A股含税)元。
    10.董事会建议二零零一年度之公司董事服务报酬总金额为人民币137万元。
    12.监事会建议二零零一年度之公司监事服务报酬总金额为人民币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