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二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05年7月1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给各位董事。会议于2005年7月18日召开,会议以传真、通讯方式举行。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各位董事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本公司与嘉善县汇中置业有限公司、自然人朱敏琪共同投资设立嘉善县天汇置业有限公司(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为准),注册资本5018万元,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3010.8万元,占总股本的60%,为该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嘉善县汇中置业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1655.94万元,占总股本的33%;自然人朱敏琪以现金出资351.26万元,占总股本的7%。嘉善县天汇置业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销售及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浙江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Ο五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