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6月25日上午9:00在海宁市龙祥大酒店召开。
    参加会议的股东代表52人,代表股份17414897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5.89%。经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会议通过如下事项和决议:
    一、通过投资高技术产业化新材料专项项目--抗高频电磁干扰 N i Z n铁氧体材料及磁芯项目的议案。
    同意174148972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74148972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关于延长本次增发有效期的议案》,延长本次增发有效期一年,延长至2005年6月28日。
    同意174148972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流通股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939522票,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公募增发符合增发有关条件的议案》。
    同意174148972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流通股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939522票,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通过《关于公司增发人民币普通股( A股)发行方案的议案》,发行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股)。
    同意174148972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流通股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939522票,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股票面值:人民币1.00元。
    同意174148972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流通股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939522票,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数量:不超过4500万股。具体发行数量授权公司董事会视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
    同意174148972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流通股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939522票,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对象及发行地区:发行对象为股权登记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公司公众股股东(以下简称老股东)和其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立
    A股帐户的境内自然人和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发行地区为全国所有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
    同意174148972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流通股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939522票,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5、定价方式:以公司股权登记日前三十日的收盘价算术平均值与股权登记日前一日收盘价两价格低者的85%为增发价格的下限,增发价格的上限为前一日收盘价,最终增发价格由公司和本次增发的主承销商根据实际申购情况,并结合公司的筹资需求,按照一定的超额认购倍数协商确定,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同意174148972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流通股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939522票,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6、发行方式:本次增发定价采用向机构投资者网下累计投标询价和向原社会公众股股东(以下简称“老股东”)及其他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累积投标询价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申购结果,主承销商可在网上和网下发售数量之间作适当回拨。老股东参加申购,且申购价格高于或等于发行价格的,可按其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股数量定比例优先认购权。
    同意174148972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流通股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939522票,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7、超额配售选择权:根据具体情况可以授权主承销商实施不超过15%的超额配售选择权。
    同意174148972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流通股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939522票,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8、募集资金用途:
    (1)投资18290万元用于建设高频磁电子器件项目;
    同意174148972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流通股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939522票,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2)投资16754万元用于建设液晶显示器用锰锌磁芯生产线技改项目;
    同意174148972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流通股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939522票,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3)投资5000万元用于建设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二期工程项目;
    同意174148972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流通股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939522票,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4)投资5474万元用于建设电子专用材料新型装备生产技术引进项目,其中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拟由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铺底流动资金474万元,由公司自筹解决。
    同意174148972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流通股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939522票,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项目需由募集资金投资45044万元,如本次增发募集资金出现剩余,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如本次增发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需要,差额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同意174148972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流通股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939522票,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9、拟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同意174148972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流通股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939522票,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通过《关于公司增发新股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的议案》,公司本次增发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1、高频磁电子器件项目;
    2、液晶显示器用锰锌磁芯生产线技改项目;
    3、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二期建设项目;
    4、电子专用材料新型装备生产技术引进项目。
    同意174148972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流通股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939522票,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七、通过《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募增发 A股的相关事宜》:
    1、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发行市场情况,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范围内决定发行方案涉及的发行数量、发行方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网上、网下发行比例、老股东优先认购比例等具体事项;
    2、授权公司董事会签署本次公募增发 A股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3、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向及金额作个别适当调整;
    4、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其他与本次公募增发 A股有关的其它事宜。
    5、授权期限与本次公募增发 A股的有效期相同。
    同意174148972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流通股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939522票,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八、通过《关于新老股东共享公司本次增发前形成的未分配利润的议案》,公司本次增发前形成的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
    同意174148972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流通股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939522票,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张立民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天通股份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和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浙江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ОО四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