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10月10日上午9:00在海宁市海宁宾馆召开。
    参加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46人,代表股份16660702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2.61%。经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会议通过如下事项和决议:
    一、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同意166607024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66607024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166607024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166607024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张立民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天通股份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和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浙江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