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七次监事会会议于2003年6月27日下午在海宁市海宁宾馆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春明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证监会杭州特派员办事处巡检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见附件)。
    二、审议通过了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第七条
    原为:监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监事出席监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
    现修改为:监事连续2次未能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应当予以撤换。
    该项议案将提交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三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