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参股公司浙江宏达经编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宏达经编")的首发申请已于本月15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占宏达经编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5%,合计401.694万股(公司受让价格为412.87万元),锁定期为上市之日起一年。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Ο七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