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2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2003年第十五次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
    天津津康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康公司)是公司董事会于2003年7月4日通过的由公司与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集团)共同投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津康制公司目前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今后的运营规模,本次董事会通过了对津康公司的如下增资方案:
    股东双方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中新药业60%,医药集团40%)共增资19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现金形式向津康公司增资1194万元人民币;医药集团以现金形式向津康公司增资706万元人民币。增资后津康公司注册资本将达到4990万元人民币。
    由于本次对津康公司的增资构成关联交易,在表决程序中,关联董事刘振武、吴树民回避了表决。
    公司已于2003年7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了有关津康公司设立的关联交易公告,本次增资投资目的与该公告一致。
    特此公告。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