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1]24号文核准,天津中新药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网定价发行4000万A股。 根据 现行有关规定,公司非流通股份在本次发行的A股上市前需托管、 确认在上海证券 登记公司。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天津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代理其内部 职工股和法人股的确认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确认对象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股股东和法人股股东。
    二、确认日期
    自2001年5月14日起至2001年5月20日止(周六、周日不休息)。
    三、确认时间、地点
    地点:天津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东路营业部
    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408号
    联系电话:022-28311240
    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00—6:00
    四、股东所持证件
    内部职工股股东须持证件;
    1、股东本人持股凭证原件
    2、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
    3、股东本人上海证券股票帐户卡原件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代理人须携带上述证件外,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法人股股东须持证件:
    1、股权证原件
    2、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股东可将上述证件原件传真到天津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东路营业部,随 后再派人来天津办理有关确认手续。
    传真:022-28312723
    五、历年未领取股利者,此次可一并补办领取手续。
    若法人股股东历年未领取股利者,除须持办理确认要求持有的证件外,还须持 财政部统一收据。
    六、注意事项
    凡丢失身份证原件者,请到户藉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证明并携带户籍册办理股 份确认手续。
    七、咨询地点、电话
    地点:天津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东路营业部
    营业部电话:022-28311240
    联系人:候薇 焦艳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2-27500216
    敬请各位股东相互转告,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从速办理
    特此公告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