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次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药业”)股票发行 及发行方案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 〖2001〗24号文批准。
    2、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同意,本次“中新药业”股票发 行由主承销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上网定价方式进行。
    3、本次上网定价发行并非上市,有关上市事宜另行公告。
    4、投资者务请注意申购方式、申购时间、申购对象、申购程序、 申购价格、 申购数量和申购次数的限制,以及认购量的确定。
    5、本公告仅对认购“中新药业”股票的有关事项和规定,向社会公众扼要说明, 投资人在作出认购本股票的决定之前, 应首先仔细阅读《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全文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及附注材料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查阅(www .sse.com.cn)。
    6、《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概要》于2001年4月30日刊登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仅供投资者参考。 若投资 者欲进一步了解发行人的情况, 可到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处查阅《天津中新药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7、在本次申购中,每个投资者只能开设一个帐户, 任何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 人帐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融资申购。
    8、申购简称:“中新申购”;申购代码:730329
    一、发行基本情况
    1、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 全部上网定价发行。本次发行股票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10.00元/股。发行人发 行前的股本为32,965.436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36,965.436万股。
    2、申购时间:2001年5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进行(上午9:30 -11:30,下午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在下一个工作 日继续进行申购。
    3、发行对象:持有上交所股票帐户的境内公民及境内法人(法律、 法规禁止 购买者除外)。
    4、发行地点:全国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联网的各证券营业网点。
    5、申购简称:“中新申购”,申购代码为:730329
    二、发行方式
    本次“中新药业”股票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对一般投资者发行4,000万股,即利用 上交所交易系统,在指定时间内实行定价发行。 由主承销商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作为唯一卖方,将4,000万股“中新药业”股票输入其在上交所的上网发行股票专户, 按发行价每股10.00元作为卖出价。
    各地的投资者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营业部,根据本公告规 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交足申购款,进行申购委托。 申购结束 后,由上交所交易系统主机根据资金到位情况,统计申购总量和申购户数并确定申购 者的认购股数,确定方法是:
    1、当有效申购量小于4,000万股时,按投资者实际有效申购量配售,认购不足部 分由承销团按承销协议包销;
    2、当有效申购量等于4,000万股时,按投资者实际有效申购量配售。
    3、当有效申购量大于4,000万股时,由交易系统主机按每1,000股有效申购量配 一个号的原则,对有效申购量连续配号,然后通过摇号确定中签申购号, 每一中签申 购号认购1,000股。
    三、申购数量的规定
    1、本次上网定价发行,每个股票帐户申购量最少不得低于1,000股,超过1, 000 股的申购量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
    2、每一股票帐户只能申购一次,并且不能撤单。重复申购和资金不实的申购一 律视为无效申购,在不同证券商处开户的同一股东代码在一家证券商处申购后,再在 其他证券商处的申购为无效申购。无效申购不得认购新股。
    3、每一股票帐户申购股票的数量上限为40,000股(证券投资基金除外)。
    四、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凡参加认购本次“中新药业”股票的投资者, 必须持有上交所的股票帐户卡。 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 必须在公开发行日之前到当地证券登记公司办妥 上交所股票帐户开户手续,然后到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营业部开立资金帐户。
    2、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a.已开立资金帐户但没有存入足够资金的申购者应根据自己的申购数量存入足 额申购资金。
    b.尚未开立资金帐户的投资者,必须于发行日之前在证券营业部开设资金帐户, 并根据申购量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3、申购手续
    a.申购者填写好委托申购无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 资金 帐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营业部办理委托认购手续。柜台经办人 员查验申购者交付的各种凭证,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申购委托。
    b.使用电话委托的申购者应按该证券营业部的要求办理委托手续。
    c.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五、配号和抽签
    若有效申购量大于此次上网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方式认购。
    1、申购配号确认
    申购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5月10日,周四), 各证券营业部将申购资金划入上 交所指定的各清算银行申购资金专户进行冻结。
    申购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5月11日,周五), 由主承销商和上海证券中央登记 结算公司对申购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核查, 并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验资报告,上交所依据申购资金的实际到帐情况确认有效申购,并对有效申购进行 连续配号,每1,000股配一个申购号,同一笔申购所配号码是连续的。配号结束后,上 交所将申购配号记录传给各证券营业部。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将 不予以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申购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5月14日,周一), 主承销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 纸上公布中签率。每一个号代表1,000股,本次股票的上网发行量为4,000万股,故有 40,000个中签号,则中签率=40,000/配号总数×100%。
    3、摇号抽签
    申购日后第三个工作日(5月14日,周一),根据中签率 ,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 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直至4,000万股中签完毕。中签结果于当日通过 上交所的卫星网络传送到各证券营业部。
    4、公布中签结果
    申购日后的第四个工作日(5月15日,周二), 主承销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 纸上公布中签结果。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股数,每个中签号码认购1,000股。
    六、清算及交割
    1、申购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5月10日)至第三个工作日(5月14日)期间, 全部申购资金由上还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冻结, 所冻结的资金按企业活期存款利 率计算的利息(共计三天)归发行人所有,有关申购资金的划拨、冻结事宜,遵从上 交所的有关规定。
    2、申购结束后的第三个工作日(5月14日,周一),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根据中签情况,进行认股股数的确定和股东登记,并将有效申购结果发给各证券营业 部。
    3、申购结束后的第四个工作日(5月15日,周二),对未中签的申购资金予以解 冻,并向各证券营业部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款,各证券营业部同投资者进行清算交 割。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将中签的申购款扣除发行手续费后划至主承销商指 定的银行帐户。
    4、主承销商依据承销协议将募集资金划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帐户。
    5、新股股权登记由电脑主机在定价发行结束后自动完成,并由登记结算公司以 软盘的形式交给主承销商和发行人。
    七、发行费用
    1、本次上网定价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2、 参与上网定价发行的证券营业部的手续费由主承销商委托上交所按各营业 网点实际成交额的0.35%的比例自动划至该营业机构帐户。
    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发行人: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119号
    联系人:莫浩 封浩
    电话:022-27500216
    传真:022-27500213
    主承销商: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02号信兴广场地王商业中心商业大楼8层
    联系人:于俊轩 孙莉
    电话:010-64641767
    传真:010-64641764
    
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