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6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 作出决议:
    董事会同意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委托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1 亿元人民币进 行委托理财,委托期限为6个月,并签署有关委托理财协议,董事会要求公司管理层按 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新加坡股票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具体委托程序, 力保公司的投资风险降到最低,并力争公司经济利益最优化。
    特此公告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