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1年3月22 日在内 蒙古阿拉善左旗吉兰泰镇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 公司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 议由董事长王刚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公司200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0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公司2000年度财务决算;
    四、2001年财务预算报告;
    五、公司2000年度报告及摘要;
    六、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0年度实现利润48,665,854. 98元, 净利润37,691,164.06元。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3,769,116.41元,提取10%的法定盈 余公积金3,769,116.41元后,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0,152,931.24元。以2000 年12月31日总股本172,652,899股为基数,每10股派1.7元现金(含税), 剩余 801 ,938.41元结转下年。
    七、预计2001年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拟在2001年结束后分配利润一次;公司2001年度实现的净利润用于股利分 配的比例约为30-50%;公司2000年度未分配利润用于下一年度分配的比例约为 30 -50%;分配主要是采用派发现金和送红股的形式,现金股息约占分配股利的30-50%。 具体分配方案依当时实际情况董事会提出预案后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公司2001年度经营计划;
    九、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内设机构的议案;
    十、关于召开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会议时间:2001年5月10日上午9时;
    (二)会议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审议公司200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0年度财务决算
    4、2001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5、审议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本公司与2000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 6000 万A股股票,股票发行后《公司章程》第三条、第六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 十条中的批准时间、股份数额、注册资本、登记机构等内容应做相应的修改,为此, 公司一届八次董事会就上述条款中涉及的内容提出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01年4月25日下午交易日结束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在册的 本公司股东及其合法代理人均可参加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登记事项:
    1、 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 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01年5月8日上午9时-11时;下午14时-17时。
    3、登记地点: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公司地址:内蒙古阿拉善左旗吉兰泰镇,邮政编码750333
    3、联系电话:(0483)8838609-6268
    传真(0483)8838735
    联系人:赵双云 王晓燕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