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度股东大会于 2004年 4月28日在内蒙古阿拉善左旗乌斯太开发区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144,336,2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4.31%,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刚先生主持。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普通决议通过了《董事会 2003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票144,336,2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二、会议以普通决议通过了《监事会 2003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票144,336,2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三、会议以普通决议通过了《公司 2003年度财务决算和200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票144,336,2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会议以普通决议通过了《200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票144,336,2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会议以特别决议通过了《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同意票144,336,2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会议以普通决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票144,336,2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会议以普通决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北京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票144,336,2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八、会议以特别决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票144,336,2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九、会议以普通决议通过了《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投资“5万吨/年氯碱项目”改投“10000吨/年氯化异氰尿酸项目”的议案》。
    同意票144,336,2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会议以普通决议通过了《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阿拉善达康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议案》
    该议案在表决时,关联股东阿拉善达康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同意票133,351,2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以及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