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1年3月22 日在公 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培德先生主持,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 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00年度能够依法 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精神,认真履行了职责, 各项决策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 人员履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