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4月2日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112,652,8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25%2,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刚先生主持。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普通决议通过了《董事会2002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票112,652,8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会议以普通决议通过了《监事会2002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票112,652,8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会议以普通决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票112,652,8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会议以普通决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和200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票112,652,8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会议以普通决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2年公司实现净利润43,813,075.26元,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381,307.53元,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益金4,381,307.53元,剩余利润35,050,460.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76,721.56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527,181.76元。公司拟以2002年末总股本172,652,8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股利1.60元(含税)。以上共分配利润27,624,463.84元,剩余7,902,717.92元结转下年。
    同意票112,652,8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会议以普通决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北京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票112,652,8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会议以普通决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同意票112,652,8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八、会议以普通决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配股的预案》
    1、关于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2、关于本次配股发行方案的议案;
    3、关于2003年度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议案。
    同意票112,652,8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九、会议以普通决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投资5万吨/年氯碱项目的议案》
    同意票112,652,8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会议以特别决议通过了《关于2002年度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同意票112,652,8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公司聘请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以及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三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