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的股东阿拉善盟吉兰泰达康公司和内蒙古自治区盐业公司于2003年3月17日提出了2002年度股东大会新的提案,具体内容为:“为更好地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考虑到兰太实业实际情况,本公司提出2002年度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以2002年12月31日末公司总股本1726528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请董事会审核并将该提案提交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03年3月18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临时董事会,全体董事对阿拉善盟吉兰泰达康公司和内蒙古自治区盐业公司提出的《关于二OO二年度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提案》进行专题审议并一致形成决议:《关于二OO二年度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提案》及提交过程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