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2年8月18日在内蒙古阿拉善左旗吉兰泰镇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现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四、审议通过《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六、审议通过《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七、审议通过《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
    以上一--七项的内容详见http://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会议时间、地点
    1、时间:2002年9月24日上午9时30分
    2、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内容:
    1、审议《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3、审议《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的议案;
    6、审议《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02年9月18日下午交易日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及其合法代理人均可参加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02年9月20日上午9时-11时;下午15时-17时。
    3、登记地点: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公司地址:内蒙古阿拉善左旗吉兰泰镇,邮政编码750333
    3、联系电话:(0483)8838620
    传真(0483)8838735
    联系人:赵双云 王晓燕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