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2年3月19 日在本 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五名,实到监事五名, 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培德先生主持,会议认真审议了《2001 年公司监事会工作 报告》,认为一年来,公司监事会和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恪守尽职,强化监督,认真履行了职责,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01年度能够依 法规范运作,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精神,各项决策合法有效;公司董事、 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行为。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01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 一致认为《公司 200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真实、客观、全面、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 财务决策。
    会议通过举手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1年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