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留负连带性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大厦股份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临时提案》申请,临时提案申请情况如下:
    一、提案申请人: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123,641,930股,占已发行总股本的56.88%。
    二、提案内容:
    根据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2006年3月1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监公司字[2006]38号《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的通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特提出申请,要求增加审议的临时提案如下:
    1、《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06年修订稿)
    2、《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06年修订稿)
    3、《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06年修订稿)
    4、《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06年修订稿)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5、《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临时议案》
    在本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础上,以200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17,379,922股为基数,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5股,共转增108,689,961股。本次转增经实施后,账面资本公积余额为152,364,152.82元。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认为公司股东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该五项临时提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五项临时提案提交2006年4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