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厦股份)2005年度会计报表进行了审计。关于对大厦股份200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可用于补充分析,但不是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而是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国务院国资委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提供的补充信息。大厦股份的责任是按上述通知执行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基础上,按上述要求出具专项说明。
    一、2005 年度大厦股份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如下:
    1、存在资金往来的关联方关系
关联单位名称 以下简称 关联关系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 大厦集团 母公司、持大厦股份56.88%股份 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均瑶 实际控制人、持大厦集团58%股份 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东方汽车有限公司 东方汽车 大厦股份控股94.84%股份,合并报表 无锡东方北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东方北现 东方汽车持45%股份、参股孙公司
    2、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金额单位:万元)
关联方 会计科目 年初数 借方发生 贷方发生 年末数 月平均额 大厦集团 其他应收款 — 5,800 5,800 — 借 2,536.94 上海均瑶 预付账款 — 54.88 49.28 5.60 借 0.50 东方北现 预付账款 -300 4,580 4,280 — 借 226.07
    (1)大厦集团本期发生额为其调剂资金头寸而暂借款的资金往来,累计发生额5,800 万元,均发生在上半年,年末无余额;
    (2)上海均瑶本期发生额为公司向其采购奥运特许产品而形成的货款结算往来,年末余额为货物已到发票未到而形成的未抵扣的进项税额;
    (3)东方北现本期发生额为该公司暂借东方汽车的款项。
    3、经审核,我们认为,2005 年度大厦股份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除上述第二项披露的情形以外,无其他占用大厦股份及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子公司资金的情形。
    二、经查验,截止2005 年12 月31 日,我们没有发现大厦股份及其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其他非法人单位、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专项说明仅供了解大厦股份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使用,不得移作其他任何目的。为更好地理解大厦股份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应当将本专项说明与已审计的会计报表一并阅读。
    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6 年3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