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非国有股123,641,930股,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公司接该股东通知,该集团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权1,500万股质押给中信银行无锡分行,为其向中信银行申请的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自2005年12月29日至2006年11月13日。
    上述质押已于2005年12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至本公告日止,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被质押的本公司股权数合计为9,830万股。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