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被修改的议案。独立董事选举中候选人黄辉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具备应有的独立性,未获通过。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发出会议召开公告,并于2005年1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名,代表的股份总数为1373799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7379922股的63.20%。本次会议无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会。会议方式为现场会议,投票方式为书面记名投票。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霄燕女士主持。
    ●议案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如下:
    1、潘霄燕女士:赞成票137,258,116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
    2、席国良先生:赞成票137,258,112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
    3、张胜铭先生:赞成票137,258,112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
    4、许 彪先生:赞成票137,258,112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
    5、李克敏先生:赞成票137,258,112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
    6、张志华先生:赞成票124,797,754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84%;
    7、汤云为先生:赞成票137,592,861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16%;
    8、黄国雄先生:赞成票138,018,739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47%;。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建炜先生,获赞成票13,191,214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0%。未通过。
    独立董事候选人黄辉先生,因新近被均瑶集团有限公司聘为总裁,不再具备独立董事应有的独立性,故其本人在本次大会前向公司书面提出辞去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辞呈。本次选举获赞成票0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未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应有九名董事组成。现空缺独立董事一名,将重新进行提名,并提交下次股东大会补选。
    二、《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王均豪、裴学龙、蒋海龙、孙建中当选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并与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陈忆兰、张贤、张星莹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王均豪先生:赞成票137,379,922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2、裴学龙先生:赞成票137,379,922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3、蒋海龙先生:赞成票137,379,922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4、孙建中先生:赞成票137,379,922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马晓辉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签字的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本次股东大会的全套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