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5年4月25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符合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国联信托公司部分股权议案》
    经全体监事审议,认为该关联交易的价格是公允的,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未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亦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了《2004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须提交200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依法规范运作,已建立了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能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和内控制度,经营决策合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并审核了公司的资产和年度审计报告,认为2004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对有关事项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3、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上市后募集的资金(36,603.60万元)全部到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未发生变更;公司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也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4、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资产出售事项,所进行的资产收购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利益或股东权益
    5、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2004年度公司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的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交易各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未发现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