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留负连带性责任。
    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0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04年12月4日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七名,实收到董事表决票七份。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受让无锡太湖明珠广电网络有限公司部份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受让无锡广播电视集团持有的无锡太湖明珠广电网络有限公司15%股权1335.9万股。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以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衡评报字[2003]32号评估报告》,截止2003年10月31日确认的净资产21370万元为依据,其15%股权对应的股东权益为受让价格,计3205.5万元。
    公司本次股权收购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公司资源与广电网络资源的整合,实现公司投资的多元化。公司逐步加入收益稳定良好的广电行业,也将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增强公司持续发展能力。因此,本次股权转让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利益。
    本次受让股权行为不属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本次交易未超出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十二月七日
    
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要约收购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完成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4]73号《关于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意见》,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均瑶”或“本公司”)于2004年11月3日公告了《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向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厦股份”)除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以外的全体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在2004年11月4日至2004年12月3日的有效期内,收购其所持有的大厦股份股票。2004年12月3日要约收购期已满,现将本次要约收购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要约收购概述
    1、要约收购对象:大厦股份除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以外的全体股东
    2、要约收购期限:2004年11月4日至2004年12月3日
    3、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4、要约收购涉及股份:
股份类别 要约价格(元/股) 收购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国有法人股 2.65 13,737,992 6.32 流通股 5.09 80,000,000 36.80
    二、要约收购前的准备情况
    本公司于2004年9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了《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本公司于2004年11月1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4]73号《关于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意见》,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对本公司履行要约收购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义务无异议。
    本公司于2004年11月3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公告了《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并将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之财务顾问意见书》;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关于《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共同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要约收购情况
    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1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公告了《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登载了《北京首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要约收购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04年11月7日,本公司董事长因病医治无效去世。本公司于2004年11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刊登了《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及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问题的说明》
    2004年11月9日、2004年11月19日和2004年11月27日,本公司分别三次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要约收购“大厦股份”股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委托上海证券交易所在要约收购有效期内每日在其网站上公告上一交易日及截止上一交易日为止的预受要约以及撤回预受的有关情况。
    截止2004年12月3日要约收购期满,根据预受结果,没有股东接受本公司发出的收购要约。
    截止2004年11月30日,大厦股份前十大股东如下:
持股单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1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 123641930 56.88 国有法人股 2无锡市商业实业有限公司 12460358 5.73 国有法人股 3无锡天鹏集团公司 425878 0.20 国有法人股 3无锡市商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425878 0.20 国有法人股 3商业对外 425878 0.20 国有法人股 6胡刚 413172 0.19 流通股 7宋秀芝 385851 0.18 流通股 8张继平 376100 0.17 流通股 9李惠玲 348900 0.16 流通股 10张广玲 340000 0.16 流通股
    四、股份过户情况
    本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有关义务,将原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12364.1930万股国有法人股进行性质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    二○○四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