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10月28日在公司11楼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五人,实到监事五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召集人方慕超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广瑞路22号房产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于广瑞路22号相关房产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有利于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东方物流配送及大型超市"的建设。本次交易不属关联交易,转让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合理,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三、审议通过了《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巡检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中国证监会南京特派办巡回检查工作中提出的有关问题的整改是认真的、具体的、有效的。
    四、《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稿)》(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