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于2003年4月8日上午11:00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召开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符合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二、《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公司2002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02年度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对2002年的工作认真负责,经营决策合理,并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管理和内控制度,建立了良好的内控机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的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并审核了公司的资产和年度审计报告。认为2002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对有关事项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3、公司上市后募集的资金(36,603.60万元)全部到位,并按《招股说明书》承诺的项目进行投资,共使用募集资金10,765.52万元,所投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完全一致。报告期内,公司无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
    4、报告期内除募集资金涉及到的收购项目以外,公司无重大收购及出售资产事项。
    5、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三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