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天路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通知及材料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以书面方式发送给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实有董事9人,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议案经以通讯的方式审议,并以传真形式进行表决,收到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人。关联董事扎西江措先生、多吉罗布先生、田根先生未参加表决。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西藏公路工程总公司进行资产置换的议案》。
    为了积极贯彻《国务院拟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国发[2005]34号)的精神,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旅游、房地产业已成为公司下一步努力开辟的第二主业,因此拥有可供开发的土地,将会给公司带来新的利润空间。公司拟以存货及固定资产共计22,300,435.73元,置换公路工程总公司15,753平方米的土地及部分建筑物,价值22,369,308.27元。
    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降低公司经营成本,实现公司的资源整合。
    公司独立董事为此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五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