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于2002年2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西藏天路 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中第七条: 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修改《公司章程》的方案的阐述中存在笔误, 将对公司章程第九十三条的修改 误写为“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2人。现更正为 :董事会由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人。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