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现将西藏天 路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止组建“西藏天铁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的有关事宜公告 如下:
    公司日前接到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公司的《关于停止组建“西藏天铁路 桥工程有限公司”有关工作的函》。来函中对双方前期的合作于以了充分的肯定, 但鉴于客观原因,提出中止双方的合作。 由于此项目的变更涉及到公司募集资金的 使用,因此具体事宜将在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