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已于2006年5月15日收到《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西藏天路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藏政函[2006]75号。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调整后,已获得国资部门的批准。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