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l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l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股东出席情况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12月30日上午在珠海拱北丽景花园华发楼六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8556.86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2.91%。会议由董事长袁小波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二、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记名投票表决了下列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情况如下:
    1、第一百四十九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8556.86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2、第一百五十条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具体的组成人数及人选由董事会决定。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8556.86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3、第一百五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8556.86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4、第一百五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五)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8556.86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5、第一百五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
    (二)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
    (三)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8556.86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6、第一百五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董事与经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二)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8556.86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7、第一百五十五条 各专门委员会对特定事项进行审议时,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8556.86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方案尚须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律师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贵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0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 200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