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二○○五年八月二十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在珠海拱北丽景花园华发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袁小波主持,公司董事会成员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记名投票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0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05年中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05年中期暂不进行利润分配,建议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具体为以公司2005年中期总股本2亿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的总股本为2.6亿股。上述转增预案获股东大会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中公司注册资本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该预案须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2005年9月30日上午10:00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珠海拱北丽景花园华发楼六楼会议室
    3、会议议题:
    审议《关于2005年中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4、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至2005年9月2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权利;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相关人员。
    5、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A、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B、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预先登记;
    C、委托代理人出席者需持有委托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会议登记时间:2005年9月26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3)、会议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拱北丽景花园华发楼证券部
    6、其他事项
    (1)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会议会期半天。
    (2)公司地址:广东省珠海拱北丽景花园华发楼
    联系电话:0756-8282111
    传真:0756-8282111
    邮编:519020
    联系人:阮宏洲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全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