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二OO五年五月二十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二OO五年五月三十日在珠海拱北丽景花园华发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袁小波先生主持,公司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记名投票表决一致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珠海市分行贷款的议案》。
    同意向中国银行珠海市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壹亿玖仟万元,期限为两年,授权经营班子办理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