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二OO四年十一月十七日在珠海拱北丽景花园华发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袁小波主持,公司应参加审议并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并审议的董事11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记名投票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分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向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分行申请人民币1.2亿元的贷款,期限为两年。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下属公司珠海华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分别向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贷款7000万元、向中国农业银行珠海分行申请贷款5000万元、向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申请贷款6000万元、向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申请贷款1000万元、向中国银行珠海分行申请贷款1000万元,上述贷款由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下属公司发放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利用自有资金通过中国银行珠海分行委托贷款给下属公司珠海华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人民币3000万元,贷款期限两年。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O四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