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二OO四年八月二十四日在珠海拱北丽景花园华发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亚非主持,公司应参加审议并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参加审议并表决的董事10人,独立董事孙煜扬先生因公外出,授权独立董事周道志先生代为出席及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记名投票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贷款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向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贰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贷款,期限为两年。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工商银行申请授信贷款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向工商银行珠海分行申请肆仟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贷款,期限为一年。
    五、审议通过《关于设立珠海华发置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出资900万元人民币,占90%股权与中山市华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人民币,占10%股权),在珠海市设立珠海华发置业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以工商局核定为准),授权经营班子办理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四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