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截止2007年3月1日,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达到股票价格出现异常波动的标准。
    经核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经询问公司控股股东珠海经济特区华发集团公司,亦不存在影响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