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5月14日上午在珠海拱北丽景花园华发楼六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实到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总数8192.0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1%。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与会股东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各董事简历见2004年4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
    1、推选刘亚非先生为董事:同意8192.05万股, 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100%,不同意0股,弃权数0股。
    2、推选袁小波先生为董事:同意8192.05万股, 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 100%,不同意0股,弃权数0股。
    3、推选李光宁先生为董事:同意 8192.05万股, 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 100%,不同意0股,弃权数0股。
    4、推选刘克先生为董事:同意 8192.05万股, 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 100%,不同意0股,弃权数0股。
    5、推选王沛女士为董事:同意8192.05万股, 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100%,不同意0股,弃权数0股。
    6、推选魏茂忠先生为董事:同意8192.05万股, 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100%,不同意0股,弃权数0股。
    7、推选吴东生先生为董事:同意8192.05万股, 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100%,不同意0股,弃权数0股。
    8、推选谭劲松先生为独立董事:同意8192.05万股, 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100%,不同意0股,弃权数0股。
    9、推选周道志先生为独立董事:同意8192.05万股, 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100%,不同意0股,弃权数0股。
    10、推选易健女士为独立董事:同意8192.05万股, 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不同意0股,弃权数0股。
    11、推选孙煜扬先生为独立董事:同意8192.05万股, 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不同意0股,弃权数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各监事简历见2004年4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
    推选林悟彪先生为监事:同意8192.05万股, 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不同意0股,弃权数0股。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律师见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贵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 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五月十四日